「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」作業事項簡略如后:
一、申請程序:學生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,每系以補助學生至多2名
二、補助金額:每一會計年度補助6個月,每月核發新臺幣8,
三、服務學習時數:每人每週以服務8小時為上限,每月不超過30
四、請於每月25日前將「生活服務學習績效考核表」完成核章,
五、本校「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」經113.12.31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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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」作業事項簡略如后:
一、申請程序:學生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,每系以補助學生至多2名
二、補助金額:每一會計年度補助6個月,每月核發新臺幣8,
三、服務學習時數:每人每週以服務8小時為上限,每月不超過30
四、請於每月25日前將「生活服務學習績效考核表」完成核章,
五、本校「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」經113.12.31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