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6 年度 教育部『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』
116 年度 教育部『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』
一、初審第一階段「國內研習營申請」預計錄取參加研習營人數:
(1) 學校推薦、個人申請:
⚫ 數位動畫組、視覺傳達設計組、建築與景觀設計組:擇優錄取30名,備取10名。
⚫ 產品設計組:產品設計類擇優錄取30名,備取10名‧工藝設計類擇優錄取10名,備取3名。
⚫ 時尚設計組:擇優錄取20名,備取6名。 (2) 獲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:每組及
產品設計組之工藝設計類至多錄取3名。
二、初審第一階段結果(研習營錄取通知)將於115年6月10日(星期三)前(依實際公告日為主)以
E-mail寄發,同時公告於計畫網站。
三、初審第二階段「國內研習營」邀請國內外講師授課評分,並設有研習營規定,違反規定者
扣分,併入計算總分。研習營期間另擇日安排面試。
四、初審第二階段「國內研習營」排序預計於研習營後一週內以E-mail寄發,同時公告於
計畫網站(實際日期以承辦學校公告為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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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3苗栗市恭敬里聯大1號 工業設計學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