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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、雙主修

修讀輔系、雙主修申請公告

一、申請期程:每年5月1日至12日
二、申請程序:
 1. 學生入口(校務資訊系統)→成績管理系統→輔系、雙主修修讀標準→查詢各學系訂定修讀標準。
 2. 學生入口(校務資訊系統)→點選學籍管理系統→申請輔系、雙主修→線上送出申請。
 3. 相關修讀辦法請至教務處網頁【會議規章】查詢。
四、學期成績由各學系主任於線上審查。
五、核准名單公告日期:5月下旬於本校校園公告公佈。
六、注意事項:
 1.修讀輔系學生修業年限最多6年(建築學系7年);修讀雙主修學生修業年限最多7年(建築學系8年)。
 2.經核准後擬放棄修讀者,請向註冊組提出申請,第一學期申請截止日12/31、第二學期申請截止日5/31。
七、如有任何疑問,請至本校八甲校區教務處註冊組或電話洽詢。
 
各學系承辦人電話:
工設系  温小姐037-381123


本系輔系 修讀標準:
1.申請資格: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。

2.申請繳交文件:各學期學業成績單。

3.輔系課程修畢上列之工設專業課程,並修滿24學分給予工設系輔系證明。

4.選修課程名稱與原主修學系之必修課程名稱相同者不列入計算學分。

5.連續性科目(一)、(二),科目(一)未修習者,科目(二)不得修習。
 

 114 學年 工設系輔系修讀科目表 

 113 學年 工設系輔系修讀科目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