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學生申請114學年度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之預研生資格,請配合下列時程及說明辦理

受理學生申請114學年度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之預研生資格,請配合下列時程及說明辦理:

一、 學士班學生申請時間如下,逾期即不受理:

(1) 各系所-三年級學生申請時間:113/5/6上午8時至5/13下午5時止。

(2) 建築學系-四年級學生申請時間:113/7/8上午8時至7/15下午5時止。

二、 各系所-三年級學生申請方式:

(1) 29688AEE應掃瞄QRCode連結(網址:https://reg.nuu.edu.tw/p/423-1024-240.php )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「國立聯合大學114學年度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作業」進行線上申請,並上傳歷年成績單(轉學生應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)電子檔。

(2) 繳交書面資料:依各系所甄選條件(請詳閱各預研系(所)之校系分則一覽表:註冊組\最新消息公告下載),於本公告申請時間內送達教務處註冊組(八甲校區) 2窗口業務承辦人彙辦,逾期即為放棄本次申請預研生資格。

三、 本組彙整後,預定於5/15前將申請表連同書面資料送達各預研系(所)辦公室進行審查,請將申請通過為預研生之名冊加蓋系所章戳後,送回註冊組彙辦,原申請表及相關書面資料請留存系所備查。

各系所:113/5/27中午前。
(2) 建築學系:113/7/22中午前。

四、 本公告及相關資訊辦法,已公告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\最新消息。

五、 請協助向申請學生告知:

申請一貫修讀通過之預研生,仍須經由參加本校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或114學年度碩士班考試,經確定錄取並完成報到程序,始為正式取得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碩士班之研究生資格,並依114學年度校定行事曆日程辦理新生學分抵免。
(2) 於大學期間所選高修之研究所課程,成績在70分(含)以上者,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辦理學分抵免,但其科目學分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
六、 審核通過名單,可於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查詢公告。

各系所:113/5/31公告。
建築學系:113/7/29公告。
七、 註冊組承辦人:楊惠敏037-381124。

國立聯合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     啟113.4.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