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VID-19快篩陽性輕症免通報、免隔離,改為0+n自主健康管理&新冠肺炎不可抗力假請假注意事項 (自112年3月20日起適用)


依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27745A號書函(附件一),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發布「3月20日起,COVID-19輕症免通報、免隔離,改為0+n自主健康管理」,教育部修正旨揭防疫指引規定,調整方向說明如下:

一、COVID-19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教職員工生,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不要到校上課上班,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(附件二)。

二、COVID-19快篩陽性之中重症教職員工生,如出現下列警示症狀,包括:喘或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或胸悶、意識不清、皮膚/嘴唇或指甲床發青、無法進食/喝水或服藥、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<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>100次/分鐘,請立即撥打119、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、開車前往就醫(附件三)。

三、雖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取消確診者自主疫調回報機制(附件四),但依教育部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仍明訂「當校內出現COVID-19篩檢陽性人員時,應於24小時進行校安通報」,所以 COVID-19快篩陽性之教職員工生,仍需至本校網頁填寫「聯大確診者自主回報」。

四、與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同寢室室友,取消「0+7」自主防疫措施,可上班上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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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不可抗力假請假注意事項:
(自112年3月20日起適用)
一、 新冠肺炎確診輕症者請假假別為「不可抗力假」,請假附件為「本校學生證及家用快篩陽性證明」,請在試盤上註明學號、姓名、檢測日期、第 次確診,與本校學生證一起拍照後上傳,務必於自主管理期,結束前完成請假程序,逾期不受理
二、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學生請假天數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,請假不列入缺席紀錄。
三、自主管理期逾期不受理請假(含紙本假單)
四、 其餘請假日期,請改以其他假別辦理。